鑒於不同國家的領事館均有不同的處理程序,一般而言,順利成功申請外傭到港之所需時間大約如下 :
**«入境事務處 - 外籍家庭傭工簽証» 須知: https://www.immd.gov.hk/
僱主聘用非法家庭傭工的人士,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及罰款30萬元。
郵遞
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3樓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
(852) 2157 9181
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樓入境事務處收發小組
首先, 僱主應在甄選過程中, 盡量透過面試或直接對話, 以了解僱工的廣東話或英語能力。但始終傭工不是以廣東話作為母語, 有時候溝通出現困難亦是在所難免, 僱主須耐心並多以廣東話與傭工溝通, 從而提升傭工的廣東話能力。
如有需要, 僱主亦可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代表, 本公司可安排翻譯員聯絡傭工直接跟進、提供協助。
不需要。現時法例只是規定傭工在約滿之後, 僱主須支付傭工回國的單程機票費、旅途上交通及膳食津貼。
僱主需負責外傭來港工作的費用包括: 體格檢驗費、領事館核實費、簽證費、保險費、行政費 (或其他如菲律賓海外僱傭行政費,或有關政府機構徵收的類似費用) 及其他費用等。此外,合約期內需為其提供合適和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、免費醫療、免費膳食或膳食津貼(*現時每月不少於港幣1,236元),以及投購僱員補償保險(俗稱「勞保」)。